关于评审yl23455永利官网2015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
评审工作的通知
提醒:请符合条件拟申报的同学12月22日11:30前在学工系统内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表(下载地址:http:/upfiles/files/201512/20211853.doc),成绩单原件(大一新生不需要提供),至年级辅导员老师处。
一、评选对象
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,差额评比。
二、奖学金类别、我校名额及奖励标准
台湾学生奖学金(本科生):
一等奖3名,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,
二等奖5名,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,
三等奖8名,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。
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(本科生):
一等奖2名,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,
二等奖4名,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,
三等奖6名,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。
三、申请条件
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:
1.认同一个中国;
2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;
4.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;
5.原则上,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。
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:
1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2.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;
3.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、成绩优良;
4.原则上,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。
四、申请材料
申请学生需填写《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奖学金等级不填)并附成绩单(大一学生在申请表中注明入学成绩),向所在院(系)提出申请,院(系)审核通过后于12月23日(周三)前报学生处学办,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评审确定获奖同学。
所有申请学生请通过学工系统申请,最终结果以通过学工系统为准,学工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(周三)。请各院(系)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纸质材料及学工系统中的申请内容。
联系人:杨玲玲 联系电话:52090282
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5年1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