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启动“伯藜助学金”老生年审和新生评审工作的通知
各院(系):
“伯藜助学金”是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于2014年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助学金,其宗旨是资助贫困有志、奖励品学兼优;鼓励回乡创业,服务基层社会。现将“伯藜助学金”老生年审和新生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2014级学生年审:
根据《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“伯藜助学金”实施细则》第五条相关要求,项目学校需在9月份组织陶学子在线填写《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“伯藜助学金”年度审核表》,并完成学院审核、学校审核的相关工作。
一、陶学子老生填写《年度审核表》的时间为9月17日—9月20日。请各院(系)务必通知陶学子在此期间填写,网址:http://data.tspef.org/index.php?m=member&c=index&a=login
二、陶学子的《年度审核表》需要经过三级审核(学院、学校、基金会),其中院系审核要求有符合陶学子实际情况的个性化评语,院系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2日,网址:
http://data.tspef.org/index.php?m=admin&c=index&a=login
各院(系)帐号和密码见附件。
三、请提醒陶学子如实、完整的填写《年度审核表》,基金会对于弄虚作假、抄袭等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发现有抄袭的将立即取消相应陶学子继续受助资格,抄袭陶学子较多的项目院校基金会将考虑以后合作中减少资助名额。
四、有挂科的陶学子应按要求手写“不及格说明”,说明相关课程不及格情况及改进的计划等,最后需由资助中心老师审阅盖章后,由陶学子在数据库中上传“不及格说明”的图片,图片如用手机拍摄应保证清晰可读。
五、基金会将在9月及10月陆续对各项目院校的老生陶学子《年度审核表》进行审核,有问题的将与项目学校沟通,逐级退回后再逐级提交审核。
2015级学生评审:
一、资助对象
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2015级学生。
二、资助标准
“伯藜助学金”一助四年,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伍仟圆(5000元)人民币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 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诚实有信;
(二) 学习勤奋,生活俭朴,积极乐观;
(三) 品行端正,乐于助人,勇于奉献;
(四)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(2015年认定的我校贫困生、有创业意向的学生优先考虑);
(五)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:
1. 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者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、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者;
2. 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;
3. 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;
4. 有抽烟、酗酒、赌博等不良习气者;
5. 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;
6. 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;
7. 无特殊原因考试挂科2门(含2门)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;
8. 参加“伯藜学社”活动时间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;
9. 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,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。
四、申请方式
学生需通过学工系统(学生申请界面
五、评选方式及程序
差额评审
1、学生申请,院(系)采取班级评议、公示等方式,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,将评选结果提交学生处;
2、学生处对材料进行复核后,将材料报学校“伯藜助学金”评审委员会评审。
3、学校将评审结果及申请材料提交基金会审核确认。
六、名额
见附件,原则上各院系按照名额分配表进行申报,如果个别院(系)有特别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同学需增加名额,请与学办施杰联系。
七、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
1、申请时间:2015年09月22日-2015年10月14日。
2、请各院(系)在10月14日下午五点之前将以下申请材料(纸质版)报至学生处学办(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发施杰OA):
《江苏陶欣伯助学金基金会“伯藜助学金”申请表》
《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(学校版)》以及别的家庭情况证明材料(复印件即可)
八、伯藜学社
根据基金会要求,学生处将成立由受助同学组成的“伯藜学社”,以集体形式开展互助与公益活动,感恩回报社会。其宗旨是:互助、助人、奉献。其目的是增强陶学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意识,培养具有爱心、奉献和创新精神的人才,将来更好地服务社会。
联 系 人: 施 杰 、付林 电话:52090282
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5年09月17日
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受助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
http:/upfiles/files/201509/18091831.doc
江苏陶欣伯助学金基金会“伯藜助学金”申请表